[德國留學] 碩士學程大不同 — 德國 v.s 台灣
今天想要向大家介紹德國碩士學程與台灣碩士學程的不同,基本上德國碩士主要是以修習進階課程為主(大學部的延伸應用或是學期中每週定期實驗課),一般來說兩年的碩士學程需要修120 ECTS (打一個簡單的比方,台灣的1學分大概是1.5個ECTS,所以120 ECTS若換算成台灣學分數大約為80學分的量)。從120 ECTS裡面又可以細分成修專業科目90 ECTS以及碩士論文 30 ECTS,若把120 ECTS均分在4個學期裡完成,前三學期純修課,最後一個學期完成一個30 ECTS的論文。 (注意:碩士論文成績佔整個碩士成績的四分之一,若要取得好的碩士畢業成績,好的碩士論文是相當關鍵的)
若認真閱讀完德國的課程大綱你不難可以發現,課程五花八門,經過統計後能發現每學期由該系所開出的課數就超過200門,若統計一整年不計重複的課程總數竟高達500門不同課程。學生首先可以先從9個不同專業方向去選擇2個方向修課,然後再用額外選修課程去補充必修不足的地方,若仍然有濃厚興趣的話還可以選修相關實驗和實驗室實習去加強專業知識。若用一句話來描述這個碩士課程,我覺得他的課程設計是想給來自世界各地不同背景的學生再一次深入學習自己有興趣機會,等前三學期修完90 ECTS後,其實學生也可以再選擇完全不同的領域或是其他更有興趣的方向去做碩士論文(當然可以選擇同領域),簡單來說,修課的方向跟論文的方向完全可以獨立運作,並不會互相影響,論文指導教授這個角色基本上只有在最後一個學期有協助學生完成畢業論文的義務,並沒有其他實質上的從屬關係。
快速講完德國研究所之後,我想要再來做個台灣對照組
舉一個台灣知名電機研究所為例,一般碩士新生必須要修24學分,首先我要點出幾個會讓國外碩士學生相當覺得不可思議的地方
第一個不可思議:學生想修系上開的專業科目或是選修科目居然要指導教授同意才可以修?所以指導教授即使教得很爛,下面自己實驗室的學生一定還是要高朋滿座的概念?
第二個不可思議:專業必修只有6學分,加上選修18學分,若再加上大學部允許攜帶上來的研究所學分,那不是一學期就可以修完所有研究所課程。那第一學期結束之後呢?我是不是就可以準備領畢業證書了呢?
—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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